成為會員

請下載入會申請表,填妥後郵遞到香港社會企業總會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鴻圖道16號志成工業大廈12樓1205室

 

機構會員申請表格

社企Buddies申請表格

社企大使申請表格

處理會籍申請程序

 

 

如有查詢,請致電 36166951 或電郵至info@sechamber.hk

 

以下是有關入會的詳細資料:

會籍類別
以下是本會會籍分類:
機構會員 (基本會員 )– 任何在香港登記而營運一個或多於一個的社會企業業務的法人團體,並符合會籍申請準則表格內的申請要求、可向本會申請基本會員會籍。基本會員擁有本章程細則內為本會會員提供的所有權利。

機構會員 (附屬會員) – 凡支持本會宗旨之任何年滿18歲人士或任何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成立的公司或任何根據本條例第XI部登記的法人團體可向本會申請附屬會員會籍。附屬會員只有權接收會員大會通知書及出席會員大會,獲管理委員會委任填補管委會空缺及參與本會舉辦的一般活動。

社企Buddies – 對社企有興趣的非在學人士,包括在職人士及退休人士或本會機構會員的社企項目職員。

社企大使 – 大專程度或以上對社企有興趣的全日制或兼讀制學生 (社企大使於畢業後可申請成為社企Buddies)。

 

會費。

  • 機構會員 (基本會員) – 港幣1000元正 (年費) 港幣1500元正 (2年)
  • 機構會員 (附屬會員) – 港幣500元正 (年費) 港幣800元正 (2年)
  • 社企Buddies (公眾)  – 港幣100元正 (2年)
  • 社企Buddies (機構會員的社企項目職員)  – 免費  (2年)
  • 社企大使 – 免費
  • 會籍有效期為財政年度第一年的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如不足一年則以半年作單位計算,會費將按比例收取。

本會會於每年二月及三月透過電郵向會員發出續會通知書。

 

會籍申請準則表格

    項目 申請準則 須呈交以下證明文件 入會條件
1 凡在香港登記而營運一個或多於一個的社會企業業務的法人團體。 – 年度報告
– 年度核數師報告書
– 註冊會計
– 其他證明文件
必須符合
2 社會企業業務中不少於百分之五十的總收入是來自社會業務的生產或營運。 – 戶口資料
– 年度核數師報告書
– 註冊年度核數師報告書
必須符合
3 凡具法律地位的非牟利法人團體。 – 憲章(應為組織章程即M & A)
– 合併與併購文件
必須符合
4 憲章或原則指導性文件內反映及支持本會宗旨的法人團體。 – 憲章(應為組織章程即M & A)
– 原則指導性文件
必須符合
5 法人團體為合約員工提供合理工資。 – 僱傭合約
– 工資名單
必須符合
6 聘用就業市場內的弱勢人士,僱員人數必須多於總員工人數之百分之二十五。(例如傷殘人士、精神病康復者、露宿者、釋囚、濫藥人士等)。 – 僱員資料 建議符合
7 法人團體之受聘員工享有同工同酬。 – 僱傭合約 建議符合
8 法人團體之受聘員工享有同等的晉升機會。 – 僱員統計資料
– 監督及評估報告
建議符合
9 見習生及義務工作者的職務和責任必須有別於一般員工。對見習生及義務工作者的培訓,必須有時限性及向完成培訓者授予認可。 – 培訓合同
– 培訓計劃
– 義務工作合同
建議符合

 

備註:

  • 基本會員必須符合所有“必須符合”入會條件及至少兩項“建議符合”入會條件。
  • 附屬會員必須符合至少三項“必須符合”入會條件及至少一項“建議符合”入會條件(不適用於個人會員)。
  • 香港社會企業總會有限公司或其代表保留權利查證或索取有關本人/社企業務之資料。
  • 所有入會申請必須獲得至少兩名香港社會企業總會有限公司基本會員提名。
  • 香港社會企業總會有限公司有權批準或否決本人/社企業務之入會申請。
  • 如申請被否決,其申請表將被銷毀,支票則退還於申請者。
  • 香港社會企業總會有限公司對所有申請均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