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免受批判? ──《社企是门好生意?》读后感 (經濟通)

根据「香港社会企业总会」2010年的统计,香港的社企大约是330家;到2017年底是654家(据《社企指南2018》)。这样的增长应该是令人鼓舞还是教人忧虑呢?香港社企所引發的讨论多集中于营运问题,例如非牟利社会福利机构营运社企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如何以标准化的商业指标去评价社企的社会成果等等,却鲜有提升到政治经济学思潮或公共政策层面上做慎思明辨式的分析探讨。细读徐沛然先生的新作《社企是门好生意?社会企业的批判与反思》(台北:时报文化,2018),理论易明、内容浅白,并附有不少个案作为论证和反思的素材,肯定可以拓阔我们在这些方面的反思空间。

谁来监察「良心」?

徐先生带出最值得我们反思问题,可能是社企的价值和实践乃承传自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是资本主义的延伸,亦即是以自由市场至上,相信市场力量足以解决社会问题,所以公共服务应趋向私有化,尽量减少政府在市场的角色。徐先生认为,被这思潮引领,社企只是包裹良善外衣的营利企业,其实不能为世界带来变革;社企营运者往往将社会问题商品化和简单化,亦将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本末倒置,以商品/服务满足客户需要的商业行为说成是将社会问题解决了。

徐先生的质疑对我们有值得思考之处吗?香港社企的發展何种程度上受路径依赖(path of dependency)影响?2000年起政府开始对非政府服务机构(NGOs)的津助制度以整笔过拨款方式替代过往的实报实销,从此社会服务运作愈趋市场化,愈来愈多NGO积极开办社企和开拓所谓「自负盈亏」的收费服务以增加收入。到今天,依然有近一半营办社企的NGO是获得《税务条例》第88条豁免缴税的「慈善团体」。我们应否反思,「初心」是如斯注重盈利的商业行为,以金钱来兑换商品/服务,真可以解决没有利润可言的社会问题吗?徐先生在书中列举大量事例去揭發面临市场竞争和获利的双重压力下某些社企同样做出剥削僱员、瞒骗顾客的劣行,我们对自身的省察足够吗?

我们有一些法规或可对「88条」做些监察。先不争辩这些法规是否足够,但怎样监察那51%非「88条」的社企营办者呢?还有不知其数,没有合格地被收列在《社企指南2018》,也没有参与「香港社会企业总会」自愿认证(迄今累计获认证的项目只有139家),但自称「社企」而并不违法的组织,依靠「社企」的光环欺世盗名谋利,所说所为是不是更令人忧虑?前任特首曾荫权大力推动社企發展,但2012年落任前夕也承认,当初竞逐特首之位时承诺要设定合适的法律框架规管社企运作,结果未能推行,诚为缺失。多年过去,这缺失都未见有弥补之象,我们怎能掉以轻心?

社企是帮助政府逃避责任? 

港府对社企發展的缺失当然不止于此。曾荫权当年推动社企發展的目标集中于扶贫和解决就业问题,香港社企發展的历史特色之一就是由政府主动、从上而下,跟其他国家發靭于公民运动不同。不过,大家都明白贫穷问题从来都不只是一个失业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根深蒂固的结构问题。以企业策略、商业运作也许可以对官商民的社会资本起到一点促进作用,但没有政府的资源再分配、政治改革和公民社会上的民众参与,所谓解决问题无疑是杯水车薪之谬。历史上从上而下解决社会问题的着名案例之一,是1930年代美国总统罗斯福所制定的「工作救援计划」(The Works Relief Program),包罗不同的公共政策和措施,诸如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国家工业回復草案及联邦储备系统等等,环环紧扣,综合而长远地解决问题而不是吊盐水的技掚。误信市场力量可以弥补政府角色,不是愚不可及吗?

徐先生提醒大家,社企将抽象和複杂的社会问题商品化和简单化,以买卖行为掩盖了社会问题的核心,往往将解决问题说成以商品去满足客户需求,然而满足需求绝不等同于解决社会问题啊。以香港房屋问题为例,由运输及房屋局牵头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交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统筹;社联成立社会房屋中介平台,承租及翻新业主提供的空置单位,再分租给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企营运。表面上这计划满足部份有需要上楼人士的需要,但这根本不能解决香港积非深重的房屋问题,诸如地产霸权、土地分配/使用不公义等等。当现时轮候上楼的劏房住户多达数以万计,500个社企营运的单位不单止几近无补于事,大量的美言宣传、唯诺称道,是不是文过饰非、钝化了大家对结构性问题的核心的触觉和批判?徐先生给力地展示了社企的一个逻辑弔诡:只需要「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就可以让问题持续地存在,以此营利方式让自己生存下去?

今天,「社企」这名词在香港已有较多市民知道,当然仍有朋友将它与社会服务、企业社会责任、良心企业、为残疾人士提供工作的企业等等溷为一谈。不过,这股社企潮流确实带动了不少有创业理想、厌倦只为月薪营役、麻木地在商场打滚的日子,希望寻求高尚意义的人士投身社企行列之中,香港政府也拿出微薄的基金去鼓励服务弱势社群的「创新创业」。不过,同样是来自台湾的经营学专家程天纵先生也来提醒大家,想要以弱势群体为市场,提供服务赚取利润的,在现实上就是一个逻辑弔诡;如果政府选择逃避承担社会问题,以及建立正确价值观去解释问题核心,又一味地鼓吹年轻人以社会企业的模式创业,那麽本意良善的「社会企业」,就成了政府打的一个「补钉」而已,热血可能也是徒然浪费。

我们也不用讳言,「社会企业」行内也不乏一些沽名钓誉、攀权附贵的「精英」,担当了为政府逃避责任的帮閒之后,名成利就。道貌岸然的「良心」匾下,考验着大家的眼睛是否雪亮。

小结:「做好事」就能免受批判?

本书是不是左翼理想主义者对右倾政策的鞭挞?是奢想着乌托邦的「左胶」对实用主义的吹毛求疵吗?徐先生将社企诠释为新自由主义经济的衍生工具,议论纵横而论据掷地有声,但又不见得他在推销什麽不设实际的高大空意识形态,反而清楚感受到他对人道精神和社会改革保持积极的态度──毕竟,他也是经年累岁在劳工组织、公民团体和非营利组织打拼。其实,最令我们掩卷慨叹的是徐先生的道德勇气──将他的感言改写得直白一点(文责当然由我们来负):批评坏人做坏事很简单,但要批评(自称)想做「好事」的「好人」很困难。正如一位参与社企工作的台湾年轻人在读完本书后也有这样的反思:难道因为「做好事」就能免受批判吗?毕竟我们都是局中人,总不能误以为我们只是愤世嫉俗的犬儒主义者,却不妨取笑我们是太过固执于良心/初心的笨蛋。

 

撰文:

赵立基(香港社会企业总会理事、香港復康力量总干事)

罗金义(香港教育大学社会科学系副教授)